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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江南大学优秀博士研究生培育基金选拔与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3-04-16  来源:研究生院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根据《江南大学优秀博士研究生培育基金管理办法》(见附件一)的规定,我校将开展江南大学优秀博士研究生培育基金选拔与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江南大学优秀博士研究生培育基金选拔
1、申报对象与条件
培育选拔对象为二年级以上在校博士研究生。
培育对象首次选拔的基本条件为:在第四学期初,必须已有1篇高质量SCISCIE)期刊论文发表或接受,或第五学期时至少已有2篇高质量SCISCIE)期刊论文发表或接受,以此类推。特别优秀的博士研究生,可不受学期要求限制破格申报江南大学优秀博士研究生培育基金。
博士学位论文所研究项目应为省级及以上科研项目,且正在从事的博士论文研究有望再经过半年到一年的深入研究,取得重大的突破。(离论文答辩不少于1年时间)
2、申报办法
由选拔对象本人提出申请、导师推荐,专家组根据其博士学位论文选题、项目背景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定,报校选拔小组确定。
培育对象按博士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培养期为1-2年,培养期结束,学校考核合格后,方可进行学位申请和办理毕业手续。
二、江南大学优秀博士研究生培育基金考核
本次考核名单见附件二。
三、报送材料
(一)江南大学优秀博士研究生培育选拔 材料如下:
1.《江南大学优秀博士研究生培育基金申请书》(附件三)一式一份和有关发表的学术论文、获奖项目及专著等证明材料一套;
2.《江南大学优秀博士研究生培育基金申请汇总表》(附件四)一式一份;
(二)江南大学优秀博士研究生培育考核 材料如下:
1.《江南大学优秀博士研究生培育基金学期考核表》(附件五)一式一份和有关新发表的学术论文、获奖项目及专著等证明材料一套;
2.《江南大学优秀博士研究生培育基金考核汇总表》(附件六)一式一份;
各学院将报送材料整理汇总后,请务必于 2013 5 2 日前 报研究生院培养办,逾期不予受理。
所有申报材料均需同时提交电子版,纸质版评审结束后不再退还,请各项目申报者提前自行备份。
联系人:周黎,联系电话:85913655
江南大学研究生院
二○一三年四月十六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2013年度“江苏省企业研究生工作站”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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