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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5-05-22  来源:研究生院

各相关学院、导师及研究生同学:
根据《关于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环节的管理规定》(江大校办[201250号)要求,各培养学院要严格按照本学院制定的培养方案开展专业实践,保障专业实践质量。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须提交专业实践计划,撰写实践总结报告,及时取得实践环节规定学分。
操作对象2014级全日制专业硕士研究生、部分2013级和2012级未完成提交的全日制专业硕士研究生
学生填写:通过学号登录信息管理系统,在“培养管理”--- “专业实践计划登记”---“专业实践考核登记”,按要求填好后保存,提交,等待导师审核。
导师审核:通过导师帐号登录信息管理系统,在“培养管理”---“学生信息”---“专业实践计划审核”---“专业实践考核审核”进行审核。
学院秘书查询:通过帐号登录信息管理系统,在“培养管理”---“培养环节管理”---“专业实践计划查询”---“专业实践考核查询”进行查询。
注:按照文件要求专业实践计划制定应在第二学期结束前完成,专业实践考核应在提交答辩前完成。
研究生院培养办
2015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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