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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度“江苏省普通高校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6-05-16  来源:研究生院

各学院: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度江苏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办研[2016]1)件精神,我校将开展2016年度“江苏省普通高校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与推荐限额

我校将选拔江苏省普通高校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123项,其中学术学位研究生创新计划79项,专业学位研究生创新计划44项。

各学院推荐学术学位硕士生申报项目数不超过4项,专业学位硕士生申报项目数不超过5项,博士生申报项目数不限。

二、项目说明

(一)申报条件及对象

江苏省普通高校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申报对象为全日制在读一年级硕士研究生和一、二年级博士研究生,基本完成学位课程学习,并取得合格成绩者;已承担该项目者不得申报;项目实施年限一般为1年,结题后方可申请答辩。

(二)项目管理

2016年度江苏省普通高校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管理办法(附件1)执行。

三、申报步骤

各学院要认真做好申报、初选工作,根据有关项目实施与管理办法,严格坚持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积极动员优秀研究生参加项目申报,在初选后择优向学校推荐。

“江苏省普通高校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的校内选拔将采取以网上申报为主的方式进行,具体步骤为:

12016522日前申请人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完成项目申报,操作方法见附件2

22016522日前导师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完成项目审核,操作方法见附件3

3、申请人将纸质材料交学院,学院组织评审,2016526日前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完成学院推荐结果的录入。

4、学校组织专家组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产生推荐名单,上网公示后上报省教育厅。

四、报送材料

学校初审申报材料要求如下:

(一)江苏省普通高校学术学位研究生创新计划(申报材料见附件4

1、《江苏省普通高校学术学位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申报书》一式一份;

2、《江苏省普通高校学术学位研究生创新计划申报项目信息表》一式一份。

(二)江苏省普通高校专业学位研究生创新计划(申报材料见附件5

1、《江苏省普通高校专业学位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申报书》一式一份;

2、《江苏省普通高校专业学位研究生创新计划申报项目信息表》一式一份。

所有申报材料电子版都在研究生系统管理系统中提交(请按附件45中电子材料报送要求上传),纸质版评审结束后不再退还,请各项目申报者提前自行备份。

各学院于2016526日前将纸质及电子材料报送到研究生院培养办。

联系人:周黎,联系电话:85913655

江南大学研究生院

2016.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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