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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度“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7-05-10  来源:

各学院: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度江苏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办研函[2017]4号)件精神,我校将开展2017年度“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与推荐限额

我校将选拔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130项,其中学术学位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80项,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创新计划50项。

各学院推荐学术学位硕士生申报项目数不超过3项,专业学位硕士生申报项目数不超过5项,博士生申报项目数不限。

二、项目说明

(一)申报条件及对象

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申报对象为我校学制内且离毕业时间还有一年以上的研究生,原则上基本完成学位课程学习,取得合格成绩,并能在毕业前完成创新计划者;正在承担该项目者不得申报;项目结题后方可申请答辩。

申报者具有较好的专业素养,项目研究目标明确,立项依据充分,已有一定的研究与实践工作基础,研究时间能够得到保证。导师能积极支持其科研与实践课题研究工作。

(二)项目管理

按2017年度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管理办法(附件1)执行,资助标准按自然科学类每项1.5万元,人文社科类每项0.8万元执行。

三、申报步骤

各学院要认真做好申报、初选工作,根据有关项目实施与管理办法,严格坚持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积极动员优秀研究生参加项目申报,在初选后择优向学校推荐。

“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的校内选拔将采取以网上申报为主的方式进行,具体步骤为:

12017年5月15日前申请人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完成项目申报,操作方法见附件2;

22017年5月15日前导师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完成项目审核,操作方法见附件3;

3、申请人将纸质材料交学院,学院将《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立项名单》、《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立项名单信息表》进行汇总,并组织评审,对项目进行排序,2017年5月18日前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完成学院推荐结果的录入,并将材料送交研究生院培养办。

4、学校组织专家组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产生推荐名单,上网公示后上报省教育厅。

四、报送材料

学校初审申报材料要求如下:

(一)江苏省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申报材料见附件4)

1、《江苏省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申报书》一式一份;

2、《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立项名单》一式一份;

3、《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立项名单信息表》一式一份。

(二)江苏省普通高校专业学位研究生创新计划(申报材料见附件5)

1、《江苏省研究生实践创新计划项目申报书》一式一份;

2、《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立项名单》一式一份;

3、《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立项名单信息表》一式一份。

所有申报材料电子版都在研究生系统管理系统中提交(请按附件4、5中电子材料报送要求上传),纸质版评审结束后不再退还,请各项目申报者提前自行备份。

各学院于2017年5月18日前将纸质及电子材料报送到研究生院培养办。

 

联系人:姜老师,联系电话:85913655。

 

江南大学研究生院

2017.5.9

 

附件1:2017年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管理办法

附件2研究生项目(学生类)研究生申报操作方法

附件3研究生项目(学生类)导师审核操作方法

附件4:江苏省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申报相关材料

附件5:江苏省研究生实践创新计划项目申报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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