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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2018-1学期江南大学优秀博士研究生培育基金选拔与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7-10-11  来源:

各学院:

根据《江南大学优秀博士研究生培育基金管理办法》(见附件1)的规定,学校将开展2017-2018-1学期优秀博士研究生培育基金选拔与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秀博士研究生培育基金选拔

(一)选拔对象            

二年级及以上的在校博士研究生。

(二)选拔条件

1、在第四学期初,必须已有1篇高质量SCI(SCIE)期刊论文发表或接受,或第五学期时至少已有2篇高质量SCI(SCIE)期刊论文发表或接受,以此类推。特别优秀的博士研究生,可不受学期要求限制破格申报优秀博士研究生培育基金。

2、博士学位论文所研究项目应为省级及以上科研项目,且正在从事的博士论文研究有望再经过半年到一年的深入研究,取得重大的突破(离论文答辩不少于1年时间)。

(三)选拔程序

符合选拔条件的博士研究生提出申请、导师推荐、专家组根据其博士学位论文选题及项目背景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定,评定结果报送学校确定。

(四)有关说明

遴选确定的培育对象的培养期为1-2年,培养期结束,需要网上结题,将最后一次优秀博士培育基金考核材料上传系统,学校考核合格后,方可进行学位申请和办理毕业手续。

(五)网上申报

本次优秀博士研究生培育基金选拔与以往不同,将采取以网上申报为主的方式进行,网上申报具体步骤为:

120171018日前申请人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完成项目申报,操作方法见附件6

220171020日前导师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完成项目审核,操作方法见附件7

3、申请人将纸质材料交学院,学院将材料进行汇总,并组织评审,对项目进行排序,20171027日前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完成学院推荐结果的录入,并将材料送交研究生院研究生教育质量建设办公室。

二、优秀博士研究生培育基金考核

本次考核名单见附件2。培育对象如实填写考核表,提交论文进展、论文发表情况及阶段性成果,并以PPT形式阐述论文进展情况和前景预测。专家组根据培育对象的SCI(SCIE)论文发表数量与质量、课题进展、专利申请和获奖情况等进行综合考核,确定考核等级。

在培研究生可由个人申请,提交考核表,经学校审批通过后结束培育。

三、报送材料

(一)优秀博士研究生培育选拔需提交以下材料(申报材料见附件3):

1.《江南大学优秀博士研究生培育基金申请书》一式一份和有关成果证明材料一套(证明材料需导师签字);

2.《江南大学优秀博士研究生培育基金申请--成果信息采集表》一式一份。

(二)优秀博士研究生培育考核需提交以下材料:

1.《江南大学优秀博士研究生培育基金学期考核表》(附件4)一式一份和有关成果证明材料一套(证明材料需导师签字);

2.《江南大学优秀博士研究生培育基金考核--成果信息采集表》(附件5)一式一份;

3. PPT文档一份,要求:简洁明了,不超过10页,仅提交电子版。

(三)学生需在2017年10月20日前将材料报送学院,各学院将报送材料整理汇总后,于2017年10月27日前送交研究生院研究生教育质量建设办公室(行政楼A515),逾期不予受理。本学期申请答辩的在培研究生,请提前将材料电子版发送到yjszlb@jiangnan.edu.cn,经审批结束培育后方可申请答辩,其他材料按上述要求报送。

所有申报材料均需同时提交电子版,纸质版评审结束后不再退还,请提前自行备份。

 

联系人:姜老师,联系电话:85913655

 

 

研究生院

一七年十月十一日

 

附件:

1、江南大学优秀博士研究生培育基金管理办法

2、2017-2018-1学期江南大学优秀博士研究生培育基金考核名单

3、江南大学优秀博士研究生培育基金申请相关材料

4、江南大学优秀博士研究生培育基金学期考核表

5、江南大学优秀博士研究生培育基金考核--成果信息采集表

6、研究生项目(学生类)研究生申报操作方法

7、研究生项目(学生类)导师审核操作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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