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科技厅《关于做好2019年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办研函﹝2019﹞5号)(见附件1)文件精神,为提高我校研究生的培养水平,促进产、学、研的紧密结合,现将我校申报2019年“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包含企业研究生工作站(企业填报)和人文社科研究生工作站(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填写)两种类别。
根据《省教育厅省科技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教研〔2019〕3号)(见附件2),研究生工作站是由设站单位(企事业单位、党政机关、社会组织等)与江苏省高校联合申请设立、共同建设,设站单位以省内单位为主。
(一)企业研究生工作站设站条件
企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依托企业至少为小型规模及以上企业,且年研究开发费用达到50 万元以上,企业规模划分参照《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字〔2017〕213 号)。以公益性服务为中心的企业组织可不受规模限制,但应有一定的研究开发费用。企业信用情况良好,无违法行为;
2.具有县(市)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有相关技术研发工程实验条件;
3.拥有一定数量和较高水平的符合研究生兼职导师基本条件的专业技术或管理专家,主要业务能满足指导研究生实践与学位论文研究的要求;
4.具有与高校合作的良好基础和明确的合作计划,已联合承担县(市)级以上纵向科研项目,或已有横向合作项目或合作成果;
5.具有保证研究生进站后必需的生活、学习及工作条件。
(二)人文社科研究生工作站设站条件
设站主体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机构的,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备研究生开展实践实训的良好环境和条件。具有开展社会调查、数据分析、案例分析等功能的科学研究平台;
2.有一定数量符合研究生兼职导师基本条件的专业技术或管理专家,主要业务能满足指导研究生实践与学位论文研究的要求;
3.具有与高校良好的合作基础和明确的合作计划,已联合承担过科研项目或有合作成果;
4.具有保证研究生进站后必需的生活、学习及工作条件。
(三)我校相关学科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支持本校研究生及教师进站工作的相关制度与政策;
2、具有与设站单位开展产学研合作的良好基础,与设站单位已有实质性科研合作或已开展研究生联合培养工作。
(四)申报程序
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设站认定工作由省教育厅会同省科技厅组织实施,按以下程序进行。
1、由申请设站单位会同我校联合申请。申请设站单位、高校须填报认定申请材料(含《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申请表》(见附件3、附件4)及证明材料)。
2、认定申请材料由设站单位、学院、学校签字盖章。学校盖章到研究生院质量办开《江南大学印章使用申请单》,并现场生成研究生工作站申报账号、密码。
3、本次申报工作将实行网上申报,申请设站单位登录“江苏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平台”(网址为http://jsxw.jse.edu.cn/),选择“高校登录”,通过质量办提供的申报账号、密码登录系统。登陆后打开“工作站申报”,在列表中点“添加”按钮(平台操作说明详见附件5),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申请书(盖章后的PDF格式扫描件)和相关证明材料,确认无误后,提交高校审核。请各申报工作站在2019年9月23日前完成网上申报。
4、在设站单位和我校官方网站公示至少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我校统一报送省教育厅。
5、省教育厅、科技厅组织专家对申报的研究生工作站进行形式审查、信用审核、专家评议、审核批准、公示等环节后发文认定。
(五)申报要求
请各学院针对本学院研究生培养情况,尤其是专业学位培养的需要,精心组织指导具有较好基础、符合条件的学科参与认定申报。要主动与合作单位联系,协同配合合作单位做好材料填报工作。
报送材料清单:
《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申请表》及证明材料(含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项目合作协议及相关附件材料)一式一份(请按序装订成册,自留备份)。
联系人:姜老师,联系电话:85910626。
研究生院
2019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