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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国家留学基金委2024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的通知
时间:2023-08-16 来源: 虞迪 点击数: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2024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已启动实施(附件1),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2024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实施办法》(附件2)要求,现将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施办法

(一)项目选拔采取先确定资助项目再选拔推荐人员的方式进行,人员依托项目派出。

(二)主要选派类别为攻读国外博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及博士后,选派少量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访问学者和高级研究学者。

(三)项目应反映项目单位在加强高等教育对外开放方面的新思路、新举措,体现单位特色学科优势,代表单位人才国际合作培养实力与水平,能够对国内相关领域的国际化发展起到引领示范作用;应围绕学科建设,服务学校发展,体现行业需求;应具有创新的特点特征,要有明确的问题导向;应聚焦相关专业人才领域,建立优质合作交流平台。

(四)国外合作单位须为世界一流院校、科研院所,或在双方合作学科领域具有较强优势;重点支持中外双方“强校合作”,或在双方共同优势学科领域“强项合作”的项目;对涉及多个国外合作方的项目,选派学科及专业应突出重点并考虑关联性。

(五)国内外双方有一定的前期合作与交流基础,签有尚在有效期内的合作协议。

二、项目申报

(一)新申报项目

“双一流”建设专项:2项(重点围绕“双一流”建设学科及相关交叉学科)。

请有意向申请的单位于2023年9月25日前向研究生院提交《2024年创新项目申请书》(见附件4)、单位主要领导推荐意见(见附件5)、中外双方合作协议和项目管理办法,一式一份,同时提交相应电子版申请材料至邮箱:pyb@jiangnan.edu.cn

2023年10月1日前,学校确定拟推荐项目并公示一周。

2023年10月1-20日,校内确定的拟推荐项目进行网上申请。

(二)执行中项目

1.执行中项目:2023年10月1-20日,网上提交年度总结(项目名单见附件6)。

2.执行满三年(执行期为2021-2023年)的项目(项目名单见附件7):

(1)截至2023月7月31日录取人数低于3年总规模30%的项目,到期后不再接受其申请继续执行。

(2)截至2023月7月31日录取人数达到3年总规模30%的项目,可于到期后申请继续执行且不占用名额。

2023年10月1-20日,网上提交项目总结。如申请继续执行,2023年10月1-20日网上提交申请材料,要求与新申请项目相同,同时提交电子版申请材料至邮箱:pyb@jiangnan.edu.cn

三、项目评审及录取

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含新申报项目和满三年申请继续执行的项目)进行评审,并于2023年12月底前公布结果。

四、人员选派

各项目须严格按照获批项目及人选条件要求,结合本项目制定的具体选拔办法,并按照“公开”、“公正”的原则进行人员选拔。所有被推荐人员的确定须通过中外合作双方专家评审。

被推荐人选于2024年3月1-10日(第一批)或9月1-10日(第二批)登陆国家留学信息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国家留学基金委于2024年5月和10月公布录取结果。

详情请见国家留学网创新项目专栏:https://www.csc.edu.cn/chuguo/s/2648

校内联系人:虞迪

联系电话:85913655

附件:1.关于做好2024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2024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实施办法

    3.2024年项目申报流程

    4.2024年创新项目申请书

    5.单位主要领导推荐意见

    6.执行中项目名单

    7.执行期为2021-2023年创新项目列表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

                                                  2023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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