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工作
导航
全日制攻读
关于落实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的通知
时间:2019-03-11 来源: 点击数:

各相关学院、导师及研究生同学:

根据《江南大学关于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环节的管理规定》(江大校办[201836号)要求,专业实践计划制定应在第二学期结束前完成,专业实践考核应在提交答辩前完成。各培养学院要严格按照本学院制定的培养方案开展专业实践,保障专业实践质量。专业学位研究生须提交专业实践计划,撰写实践总结报告,导师审核通过后取得实践环节规定学分。

操作对象2018级专业硕士研究生、部分未完成提交的2017级专业硕士研究生以及2016级全日制专业硕士研究生

学生填写:通过学号登录信息管理系统,在“必修环节”--- “专业实践计划”---“专业实践考核”,按要求填好后保存、提交,等待导师审核

导师审核:通过导师帐号登录信息管理系统,在“成绩管理”---“必修环节”---“必修环节导师审核”---“专业实践计划”---“专业实践考核”进行审核

学院秘书查询:通过帐号登录信息管理系统,在“培养管理”---“培养环节管理”---“专业实践计划查询”---“专业实践考核查询”进行查询。

研究生院培养办

2019311

分享:

技术支持: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

校内备案号:JW备170075

地址:江苏省无锡市蠡湖大道1800号

邮编:214122

联系电话:0510-85913652(综合办),0510-85197929(研招咨询)

服务邮箱:yjsy@jiangnan.edu.cn

研究生教育

微信公众号

官方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