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导师及研究生同学:
根据《江南大学关于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环节的管理规定》(江大校办[2018]36号)要求,专业实践计划制定应在第二学期结束前完成,专业实践考核应在提交答辩前完成。各培养学院要严格按照本学院制定的培养方案开展专业实践,保障专业实践质量。专业学位研究生须提交专业实践计划,撰写实践总结报告,导师审核通过后取得实践环节规定学分。
操作对象: 2018级专业硕士研究生、部分未完成提交的2017级专业硕士研究生以及2016级全日制专业硕士研究生
学生填写:通过学号登录信息管理系统,在“必修环节”--- “专业实践计划”---“专业实践考核”,按要求填好后保存、提交,等待导师审核
导师审核:通过导师帐号登录信息管理系统,在“成绩管理”---“必修环节”---“必修环节导师审核”---“专业实践计划”---“专业实践考核”进行审核
学院秘书查询:通过帐号登录信息管理系统,在“培养管理”---“培养环节管理”---“专业实践计划查询”---“专业实践考核查询”进行查询。
研究生院培养办
2019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