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6〕1号)和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教育部学位中心关于做好2016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2016〕9号)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16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同等学力全国统考”)报名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为2016年5月29日(星期日),其中外国语水平考试为9:00-11:30,学科综合水平考试为14:30-17:30。
二、报名工作
2016年同等学力全国统考的报名、考务组织和管理工作全部通过“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进行。
(一)报名参加外国语水平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考生,必须是已进入了信息平台的申请人,并已到我校现场采集指纹信息的人员(拟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人员)。
(二)我校将在2016年3月28日前通过信息平台完成对2016年报考我校考生的资格审核工作。
(三)2016年同等学力全国统考报名考试费全部通过信息平台以网上支付的形式缴纳,通过我校资格审核的报考者方可进入信息平台缴纳报名考试费(100元/科),网上缴费截止日期为2016年4月8日,未成功支付报名考试费的报考者,本次报名无效。
(四)5月23日-29日,考生通过信息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5月29日,全国统考,考生通过指纹验证后方可入场考试。
研究生院
2016年3月7日
关于做好2016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