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江南大学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选办法》(江大校办〔2019〕5号),现就2019年度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根据上一学年授予学位人数拟定了各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校级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推荐名额,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省级优秀学位论文的推荐评选,从校级优秀学位论文中遴选。
二、评选对象
(一)本次参选的学位论文为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期间在我校获得博士、硕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
(二)学位论文答辩前已获得副高级以上职称(含副高级)的作者所撰写的学位论文以及涉密的学位论文,不在参评范围之内。
三、评选程序
(一)由研究生个人申请,导师推荐,将材料报所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二)限额择优推荐并排序,具体原则如下:
1、学院认真做好材料审核工作,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学位论文与授予学位时的原文一致,并无学术不端和学术失范行为。
2、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坚持公平、公正和公开原则。
3、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推荐应把握评选定位,注重学位论文质量,学术成果仅做参考。
(三)经校内学术机构评审,确定校级优秀学位论文名单和拟推荐省级优秀学位论文名单。
(四)学校组织省内外专家对拟推荐省级优秀学位论文进行评审,并对推荐结果进行公示。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发现入选论文存在剽窃、作假或论文的主要研究结论不能成立等严重问题,可在入选名单公示期以书面方式向研究生院提出异议。提出异议的书面材料应包括异议论文的题目、作者姓名、异议内容、支持异议的具体证据或科学依据以及提出异议者的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异议不予受理。研究生院负责处理异议,并对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予以保密。
四、材料报送
各项申报材料见附件,学校初审申报材料要求如下:
(一)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报送的材料包括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
1.纸质材料(均为1份)
(1)学位论文(不能出现作者、导师、江南大学以及其他有可能辨认出论文来源的字样,有关隐去文字统一用*字符号代替。),封面格式见附件2;
(2)江南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附件3);
(3)已获学术成果清单(附件4);
(4)江南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申请人需提供发表论文的收录证明(SCI(E)、SSCI、EI、A&HCI、CSSCI、CSCD等)(要包括SCI论文的影响因子和中科院分区)。
(5)推荐汇总表(附件5)
2.电子材料
(1)学位论文原文(PDF格式)(与纸质版一致,不能出现作者、导师、江南大学等信息)。攻读学位期间所发表的学术论文,在学位论文“参考文献”后、以“附录”形式列出,每篇学术论文均请标明期刊级别、名称、刊号、期数,以及学术论文题目、第几作者(不得出现作者姓名)等信息。
(2)江南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WORD格式);
(3)已获学术成果清单(WORD格式)。
(4)推荐汇总表(WORD格式)。
(二)参评论文除外国语言文学(学科代码0502)外均应用中文撰写,外国语言文学的论文若用中文以外的文字撰写,还需报送该学位论文不少于5000字的中文摘要。
(三)报送的学位论文电子版必须与国家图书馆的存档原文一致。若发现申报材料不属实或不符合要求,则取消该学位论文参评资格。
请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汇总各类申请材料,于2019年5月9日前交纸质及电子材料到研究生院学位办,逾期不予受理。纸质版评审结束后不再退还,请各申报者提前自行备份。
联系人:姜勇(联系电话:85910626) 刘清华 (联系电话:85919213)
E-mail: jnxwb@jiangnan.edu.cn。
江南大学研究生院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