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简介
根据中日教育交流五年计划(2012-2016),中日双方每年互相派遣110人到对方有关机构进行学习和研究,由接受方提供相关费用。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学基金委)2014年将继续选派110名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优秀人才赴日本攻读博士学位。
日本的综合科技竞争力在全世界名列前茅,物理、化学、生物学等基础学科以及材料工程、汽车工程、电气工程、机械制造、海洋工程等应用学科是其传统强项;农业、环境科学、医学、齿科等领域,也有较高水平的教育研究能力;汽车、电气、装备制造、动漫等产业高度发达。至今,日本共有19人获得诺贝尔奖,其中物理学奖6人,化学奖7人,生理学及医学奖2人,其他为文学奖及和平奖。
二、协议内容
1.
协议名额:
110
人,其中文科约30人,理科约80人。
2.
选派类别及资助期限
博士研究生;文科一般为54个月,理科一般为48个月,具体以日方实际资助为准。
该项目被录取人员抵日后应参加预科阶段学习,完成预科学习任务并通过日方院校的博士生入学考试后方可进入博士阶段学习。预科学习的时间一般由日方院校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来确定,文科专业一般为18个月,理科一般为12个月。日本博士阶段的标准学制一般为三年(尽管很少人能在这个时间获得博士学位)。以上各阶段的学习均由日方提供奖学金。
3.
重点资助学科、专业领域
《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确定的经济重点领域、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确定的重点领域、重大专项、前沿技术、基础研究;人文与社会科学领域。
4.
资助内容
日方免收学费,并提供在日留学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含预科阶段)及往返国际旅费;国内日语培训费由国家留学基金承担。
5.
派出时间
一般为2015年10月初。通过提前赴日语言水平测试(基础日语、专业日语)者,可选择提前半年于2015年4月赴日。
三、申请条件
1.
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学成后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
2.
具有中国国籍,须为国内高等学校、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优秀在校学生或正式工作人员;原则上于2014年8月前取得硕士学位人员;
3.
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
4.
身心健康,1980年4月2日以后出生人员;
5.
熟练掌握英语或日语,具有良好的语言学习能力;
四、申请办法
1.
申请准备
按该奖学金申请材料的要求准备有关材料(详见附件)。另,为提高成功入选率,强烈推荐申请人提前与日本院校联系了解语言、专业要求,并取得邀请信。日本院校的信息请登录日本院校信息.xls。
2.
申请时间及方式
3.
申请受理方式
“211
工程”建设高校人员的申请,由所在学校主管部门负责受理;可受理国家留学基金申请的单位,其人员的申请,由该单位的相关部门负责受理;其他人员的申请由有关
国家留学基金申请受理机构
负责受理。
4.
申请材料(详见附件)
①中文申请材料
五、评审、录取办法
1.
评审办法
该奖学金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选拔方式进行选拔。通过专家评审的人员将被留学基金委确定为本项目留学候选人。
2.
语言培训
本项目留学候选人须参加东北师范大学留日预备学校(以下简称留日预校,网址:
http://lryx.nenu.edu.cn
)的日语培训。所有人员(除申请提前赴日人员),须在统一报到时间赴留日预校参加开学典礼并进行日语能力分班考试,未按要求参加培训,或培训不合格者,将不予派出。培训时间为一般为2014年10月至2015年9月
(
以留日预备学校的通知为准)。培训费由国家留学基金提供,食宿由留学人员自理。
具备日语能力二级及以上水平的留学候选人可申请参加提前赴日语言水平测试(基础日语、专业日语),测试通过者可提前于2015年4月赴日(考试时间一般在6月,以通知为准)。未通过者应按要求参加2014年10月至2015年9月的培训。培训合格者方可派出。
六、录取及派出
留学候选人在取得日方院校录取通知书后,应将录取通知书统一交至留留学基金委,由留学基金委转交至日本驻华使馆。
留学基金委在收到日方录取人员名单后,发放录取通知书至留学人员推荐单位,并将相关录取材料寄至留日预校,由留日预校转发留学人员本人(提前赴日人员的录取材料与录取通知书一并寄至推荐单位,请自行前往推荐单位取回材料)。
七、咨询方式
联系人:周 俭 联系电话:010-66093981
传 真:010-66093929 E-mail:jzhou@csc.edu.cn
地 址:北京市车公庄大街9号A3楼13层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100044)
八、申请及选派流程
序号
|
时 间
|
步 骤
|
具 体 内 容
|
备 注
|
1
|
2014
年3月20日前
|
申请准备
|
申请人该奖学金要求准备申请材料
|
|
2
|
3
月20日
-4月5日
|
申报
|
申请人经所在学校/单位审核同意后,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
各校或受理机构整理申请材料并提交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
3
|
4
月-5月
|
材料审核
|
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审核申请材料、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
网上报名时留下常用电子邮箱。注意邮件通知
|
4
|
5
月
|
面试
|
中日双方联合面试
|
|
5
|
6
月
|
公布面试结果
|
面试结果发放至留学人员推荐单位
|
|
6
|
6-7
月
|
申请提前赴日人员的日语水平测试
|
申请提前赴日人员在留日预校参加日语水平测试(基础日语)
|
申请提前赴日人员
|
7
|
8-9
月
|
申请提前赴日人员的专业日语培训
|
申请提前赴日人员在基础日语测试合格后,参加专业日语培训
|
申请提前赴日人员
|
8
|
8-12
月
|
提前赴日人员联系留学院校
|
提前赴日人员凭面试合格证书联系学校;取得日方院校录取通知书后,应将录取通知书统一交至留日预校,并由留日预校转交至日本驻华使馆。
|
申请提前赴日人员
|
9
|
10
月初
|
开始培训
|
东北师范大学留日预备学校通知培训事宜
|
留日预校根据日语能力分班考试的结果,决定留学候选人的日语培训时间
|
10
|
11
月
|
联系留学院校
|
凭面试合格证书联系学校
|
日本各大学代表团赴东北师范大学留日预备学校进行宣讲
|
11
|
2015
年2-3月
|
发放录取材料
|
发放录取通知书及相关录取材料寄至推荐单位,请自行前往推荐单位取回材料
|
提前赴日人员
|
11
|
3
月
|
提前赴日人员办理派出手续
|
①联系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国处办理签证申请、机票预订手续;
②
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并办理公证、交存保证金,办理《国际旅行健康证明书》。
|
请参阅《出国留学人员须知》自行办理
|
12
|
4
月
|
提前赴日人员派出
|
派出前须联系日方接受院校和日方导师,通告赴日时间;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
|
提前赴日人员
|
13
|
6
月
|
提交日方学校或导师邀请信
|
留学候选人在取得日方院校录取通知书后,应将录取通知书统一交至留日预校,并由留日预校转交至日本驻华使馆。
|
|
14
|
8
月
|
发放录取材料
|
发放录取通知书至留学人员推荐单位;相关录取材料寄至留日预校,由留日预校转发留学人员本人
|
|
15
|
9
月
|
办理派出手续
|
①联系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国处办理签证申请、机票预订手续;
②
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并办理公证、交存保证金,办理《国际旅行健康证明书》。
|
请参阅《出国留学人员须知》自行办理
|
16
|
10
月初
|
统一派出
|
派出前须联系日方接受院校和日方导师,通告赴日时间;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
|
2014年公派项目介绍-日本政府(文部科学省)博士生奖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