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2014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选拔办法》(见附件一),国家将利用现有国家公派留学项目,选拔资助一批国内高校与国外教育科研机构以创新型培养模式及以培养创新型人才为目标的国际合作项目。现将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施办法
项目选拔采取以先认定项目再确定人选方式进行,人选依托项目派出。国外合作机构应为该领域一流院校、科研院所、实验室等机构,国内外双方签有协议,并在培养目标、模式等方面具有创新性。
二、项目申报
2014年项目申报时间分两批次进行,第一次留学基金委受理时间为5月10日-15日,第二次为10月10日-15日。
请有意向申请的学院分别于5 月 12 日 (第一批次)、10 月 8 日 (第二批次)之前向研究生院提交《2014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申请书》(见附件二)一式二份。
三、项目评审及录取
学校对项目进行评审后提交到国家留学基金委。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采取申报单位现场陈述、答辩等方式对项目进行评审。项目获批后,项目单位按要求选拔推荐人选,报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录取。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黎 联系电话:13655
国家留学基金委2014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选拔工作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