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江南大学研究生海外研修计划实施办法》(江大校办〔2014〕30号,附件1)的精神,我校将资助研究生到国外著名高校或科研机构进行短期研修(博士生6-12个月,硕士生3-6个月),现启动2017年江南大学研究生海外研修计划选派工作,请学院认真按实施办法要求做好宣传和组织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申请材料提交要求
以下申请材料电子版、纸质版各一份:
(一)《江南大学研究生海外研修计划申请表》(附件2);
(二)外方正式邀请函;
1、邀请信应打印在国外导师所在学校或研究机构的专用信纸上,邀请信中需包含导师及申请人双方的个人基本信息及联系方式。
2、国外导师应说明申请人的留学身份,拟从事的研究工作内容、研究方向或课题名称,并表示愿意为申请人提供学术指导。
3、说明在留学期限及起止年月。
4、明确相关费用信息,如是否免学费,或提供经费资助。如外方大学要求交纳其他入学费用如管理费等也需要在邀请信中说明。
5、国外导师需在邀请信上签名。
(三)语言成绩(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艺术类:雅思(学术类)6.0分,托福85分。
2、其他类:雅思(学术类)6.5分,托福95分。
3、语言证明:国外导师说明申请人的外语水平符合生活、工作交流要求。
(四)其他证明材料,如申请人科研能力、潜质等相关材料;
(五)学院推荐申报候选人名单汇总表(见附件3)。
二、时间安排
申请人于2017年4月5日前向所在学院提交个人申请材料。
学院于2017年4月7日前确定推荐名单并向研究生院提交上述相关材料。
学校组织专家评审,确定资助名单并公示。
联系人:司艳红 联系电话:85919213
研究生院
2017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