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服务国家外交工作,通过向国际组织输送人才更好地参与国际事务,培养和储备一批国际组织人才,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联合国粮农组织签署的合作协议,国家留学基金委2018年计划选派76人赴该组织实习。网上报名时间为2018年12月10日-20日。
一、申请人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
2.具有为祖国服务的强烈事业心、责任感、献身精神。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
4.身体健康,心理健康,诚实守信。申请时年龄满21周岁,不超过30周岁(1988年12月10日以后出生)。
5.国内或国外就读的应届硕士、博士毕业生,或硕士及以上学位获得者。
6.具有较强的综合素质、国际视野和多元文化意识,熟悉国际合作规范。
7.能够适应国际工作环境,具备良好的人际沟通能力。
8.具备熟练运用办公软件的能力。
9.外语水平良好,精通英语或掌握国际组织使用的其他语言,达到相应国际组织的语言要求。每个岗位要求略有不同,详见岗位需求。
10.符合岗位的其他要求。每个岗位对专业背景等要求不同,详见岗位需求。
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
1.已在国际组织实习或获得资助的。
2.已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的。
3.已获得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资格尚未派出的。
二、选派办法
1.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专家评审,择优资助”的方式进行选拔确定人选。
2.申请人根据公布的岗位,选择1-2个意向岗位,并在个人陈述中予以说明。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录用赴艰苦地区和服从岗位调剂的人员。
3.学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报名(http://apply.csc.edu.cn),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与有关国际组织合作项目应提交材料及网上报名指南的要求在线提交申请材料,所有材料应确保齐全、真实有效。
4.推选单位负责对申请人进行把关,对其申请资格、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国际交流能力、品德修养、身心健康情况等方面进行严格审核并出具有针对性的推荐意见。推选单位在对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后,将申请材料统一提交至相关受理单位。
5.国家留学基金委委托以下单位(以下简称受理单位)负责申请受理工作:有关高校负责受理本校人员的申请;在外留学人员的申请由所在国我驻外使(领)馆负责受理;其他人员的申请由所在省/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有关国家留学基金申请受理单位负责受理。详见受理单位通讯录。
已在国内注册学籍的学生(含正在外学习的联合培养学生)及工作关系在国内的人员均应通过国内单位推荐,由国内有关受理单位负责受理。
6.受理单位应在2018年12月25日前将书面公函及推荐人选名单提交至国家留学基金委,并同时通过信息平台提交申请人的电子材料。申请人的书面材料由受理单位留存,留存期限为2年。
7.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对申请人进行评审,确定候选人并向联合国粮农组织推荐。
8.联合国粮农组织将对候选人进一步进行考核后,根据自身岗位要求确定最终录取人员。
9.录取结果预计于2019年上半年公布。申请人应充分考虑未来就业、学业等因素,慎重申报,避免录取后放弃资格的情况。
更多详细内容请登录国家留学网查询,网址:https://www.csc.edu.cn/chuguo/s/1353
附件:
1、联合国粮农组织实习岗位
2、申请材料
(联系人:钭逸航 电话:85910533)
研究生院
国际交流合作处
2018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