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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教育部-加拿大农业部合作协议介绍
时间:2014-02-14 来源:研究生院 研究生院 点击数:
一、简介
加拿大农业和农业食品部(Agriculture and Agri-Food Canada, 以下简称加拿大农业部)作为加拿大联邦政府机构,在农业领域提供信息、研究、政策和项目服务等,以实现粮食系统的安全、环境的健康及创新发展。
根据中国教育部与加拿大农业部签署的合作备忘录,双方将在农业领域联合资助中国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优秀人才赴加拿大作为联合培养博士生开展学习和研究。受中加双方委托,中国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负责组织选拔。
二、协议内容
: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40/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留学期限为18-24个月资助期限为18-24个月)
根据中加双方商定的农业专业领域相关科研课题选拔,详见http://www.agr.gc.ca/eng/science-and-innovation/scientific-staff-and-expertise
被录取人员在加拿大留学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含海外学生健康保险)、一次性往返经济舱国际旅费和签证申请费由国家留学基金提供。加拿大农业部将提供科研/试验条件、工作所需的设施及参加学术会议和发表论文费用,无需学费。
三、申请条件
申请人必须达到加拿大农业部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在学术和英语水平方面的选拔标准,并获得加拿大农业部的接收意向函。
四、申请办法
2014320日之前(各专业申请截止日期不同,请自行查看具体信息),申请人应直接同加拿大农业部(http://www.agr.gc.ca/science/)下属各实验室/研究所导师联系,并获得对方同意申请人赴加从事博士课题研究的接收意向(Letter of acceptance intent)。具体要求、申请程序和截止日期以加拿大农业部公布的信息为准。申请人在申请过程中应注明申请“MOE-AAFC Research Fellowship Program”
申请人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于320日至45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向各国家留学基金申请受理机构(以下简称受理机构)提交申请材料。
国家留学基金委委托各受理机构统一受理本地区(单位、部门)的申请。受理机构负责接受咨询、受理、审核申请材料;国家留学基金委不直接受理个人申请。
申请时应提交的材料
② 加拿大农业部出具的接收意向函复印件;
③ 向加拿大农业部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的复印件。
五、评审、录取办法
按照《2014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选派办法执行。
六、对外联系
被录取人员需自行对外联系入学报到等事宜。被录取人员派出时间一般为当年9月,具体时间以加方正式邀请函为准。
七、咨询方式
联系人:刘佳睿 联系电话:010-66093952
真:010-66093945 E-mail: jrliu@csc.edu.cn
址:北京市车公庄大街9A313层(邮编:100044
八、申请及选派程序
序号
时间
步骤
具体内容
备注
1.
320日前
申请准备
申请人应按要求对外联系,提交对外申请材料并取得外方接收意向函。
2.
320日-45
报名
申请人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向各受理机构提交申请及对外联系材料。
①申请时应提交加拿大农业部下属各实验室/研究所接收意向函。
②受理机构通讯地址及电话请查询国家留学网。
3.
4-5
评审、录取
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完成录取工作并公布录取结果。
录取通知将通过受理机构转发至申请人所在单位,再由其转发申请人。
4.
7月起
符合派出要求者,办理派出手续
1.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并办理公证、交存保证金,办理《国际旅行健康证明书》;
2.联系留学服务机构办理签证申请、机票预订手续。
详见《出国留学人员须知》
5.
派出
联系教育部留学服务机构领取机票、签证等,陆续派出。
须按加方规定的时间派出。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自动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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