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南大学章程》经教育部高等学校章程核准委员会评议,并经教育部第3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3月11日,教育部印发高等学校章程第54号核准书正式予以核准。
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学校高度重视大学章程建设工作,将大学章程建设作为推进依法治校和高校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突破点。学校认真开展章程建设工作,成立了以校党委书记、校长为组长,校党政班子成员参加的章程建设工作指导小组,并组建了章程建设专家咨询组、工作组和秘书组,认真学习宪法、教育法、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梳理学校现有规章制度及研究国内外代表性高校大学章程,总结先进理念。章程建设工作分“调研启动,初稿起草,征求意见、修订完善,讨论审议、审定上报”四个阶段进行。在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集思广益、凝聚共识,形成了提请核准的《江南大学章程》。
《江南大学章程》包括序言部分和主体部分,总计9200余字。序言部分主要阐述学校历史渊源、办学理念、战略目标等内容。正文部分共分10章69条。
《江南大学章程》将在全校范围内予以公布,并向社会公开。今后,我校将以章程作为依法自主办学、实施管理和履行公共职能的基本准则和依据,按照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的要求,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体制,依法治校、科学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