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3〕28号),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经研究,我校清明放假安排如下:
一、清明节放假时间为4月5日至7日,共3天。
二、各学院、各部门(单位)要在4月4日前认真开展一次安全检查(包括实验室、办公室、学生宿舍安全以及易燃、易爆、剧毒化学品和危险品的使用与保管等),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学校的安全与稳定。
三、清明放假期间,校长办公室负责学校总值班安排,有关部门(单位)也要安排清明值班。值班表于4月3日前汇总至校长办公室:po@jiangnan.edu.cn。
四、清明放假期间,各学院、各部门(单位)负责同志要开启手机,保证通讯畅通,便于工作联系,处理有关事宜。
校长办公室
2014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