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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卡特彼勒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4-03-25 来源:研究生院 点击数:

各有关学院:

卡特彼勒技术研发(中国)有限公司为支持公益事业,鼓励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努力学习、刻苦钻研、奋发成才,在我校设立了第二期“卡特彼勒奖助学金”。为做好该奖项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及奖助标准

申请对象为学制内全日制在读的机械、电子、材料科学与工程等专业的研究生,奖助标准为每生5000元,奖助名额共20人。

相关学院在初评的基础上可向学校推荐的参评人数为机械15人、物联网(电子专业)10人、化工(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5人。

二、评选条件及要求

1、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热心公益,公道正直,思想健康,品行端正。

2、勤勉奋进,追求卓越,勇于创新,学习成绩优良,学术科研成果突出。

(1)学习科研要求:

一年级新生录取总成绩列年级/专业前15%、二年级上学年考试平均成绩列年级/专业前20%、三年级学生公开发表(被收录)论文的单篇影响因子或多篇影响因子之和列专业前20%。

(2)英语至少符合下列一项条件:

A 在以英语为母语的国家获得本科及以上学历,或近五年留学一年以上;

B 雅思成绩6.0以上,或托福成绩90以上,或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450以上,或PETS4考试合格以上;

C 研究生入学统考英语成绩70分以上,或专业英语考试成绩80分以上。

3、经济困难,生活简朴,励志自强,乐观向上(原则上应持有县级家庭经济特别困难证明;近期本人或其家庭遭遇突发性重大困难者优先)。

4、综合素质好,获校级以上荣誉称号及各种奖励者同等条件下优先。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评:

(1)课程考试有不及格科目或中期考核不合格者;

(2)有考试舞弊及学术造假等不良行为者;

(3)在读期间受过纪律处分者;

(4)处于出国、休学、停学等学籍异动状态之中者;

(5)本年度已获得其他较大金额社会奖助学金的原则上不再参评。

三、评定原则及程序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励志的原则。

2、根据设奖单位要求,总体按1:1.5的比例进行差额评选。

3、所有参评材料的有效时限为2013年3月初至2014年3月底。

4、评定工作由研究生院牵头协调,具体程序为:学生本人填写《申请表》(见附件1)向学院进行申请;学院组织初评并经公示(不少于三天)无异议后,按学校下达的名额将《推荐名单汇总表》(见附件2)及相关材料提交学校审核汇总;学校审核并经公示(不少于三天)无异议后提交设奖单位评选并确定最终奖助名单。

四、时间节点及提交材料

(一)提交时间

4月15日前,学院完成初评公示、推荐名单及相关评审材料报送等工作;

4月21日前,学校完成审核汇总、名单公示及提交终评等工作;

4月底5月初,设奖单位组织终评并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二)提交材料

学院材料为《卡特彼勒奖助学金初评推荐名单汇总表》;个人材料为《卡特彼勒奖助学金申请表》、评选有效时段(2013年3月初至2014年3月底)已发表/收录的高水平论文电子版、县级以上特困证明及校级以上荣誉与奖励材料复印件(学院核对原件后加盖公章)。

凡材料不全不规范以及逾期补交者均不予受理。

(三)联系方式

地点:行政楼A520室 /电话:85197963 /邮箱:jdz9696@163.com

附件:(两附件在一份工作簿中)

1、2013-2014学年度卡特彼勒奖助学金申请表

2、2013-2014学年度卡特彼勒奖助学金初评推荐名单汇总表

江南大学研究生院

2014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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