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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4-09-05 来源:研究生院 点击数:
各学院: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教财[2014]1号)于下2014年教育部直属高校国家奖助学金算的通知》(教财司预函〔2014〕117号)及《江南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江大校办〔2012〕63等文件精神,现就我校201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励标准 与指标分配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标准为博士研究生3万元/生,硕士研究生2万元/生。
本年度我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为149,其中,博士研究生26人,硕士研究生123人
各学院初评推荐名额依据研究生规模、培养质量及上一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情况确定,具体2014年各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初评推荐名额分配表》(附件1)
二、参评对象与基本条件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对象为学制内全日制在读的非委培(非定向)博士和硕士研究生。其中,硕博连读研究生通过选拔后,自开始博士研究生课程学习起按博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本科直博研究生按博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研究生在攻读博士或硕士学位期间原则上只能获得一次国家奖学金。
(一)研究生申请国家奖学金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读期间学业成绩优秀、科研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
(1)学位课程考试成绩平均不低于75分;
(2)博士研究生在SCISCIEEI(核心期刊)、SSCI、A&HCI等国内外权威核心期刊上已发表(含在线发表)研究型论文一篇以上,其中江南大学为第一作者和责任作者单位、本人为第一作者的至少一篇。
(3)硕士研究生在学术科研、竞赛展演、社会实践及志愿服务等方面至少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理工农医类在CSCD、人文社科类在核心及以上级别期刊上已公开发表(或正式录用)高质量学术论文;
②获专利授权或专利申请号(排名前三位,需提交专利授权证书或专利受理通知书及缴费收据复印件);
③获得省部级或全国性行业协会及以上的表彰奖励
(4)成果材料的有效时限:学制内。
(二)研究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评国家奖学金:
1、截止到本通知下发之日尚未注册报到或仍处于休学等学籍异动状态的
2、课程考试有过不及格科目或中期考核不合格情形的;
3、受到过警告及以上处分的;
4、在科学研究和学术活动中有过违反学术道德和学术不端行为的
三、 评选方式与 评定原则
(一)评选方式
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均实施差额评选。具体做法为:学校向学院下达初评推荐名额;各学院评审委员会严格按照学校规定及本学院实施细则组织初评;研究生院对学院初评情况进行汇总预审;学校评审领导小组对各学院报送的初评推荐名单进行差额评选,并以票决形式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二)评定原则
1、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自下而上,综合评价,逐级选优,宁缺毋滥” 的原则,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行为;
2、充分尊重基层学术组织和导师的推荐意见,实施逐级评审报批,做到程序规范,过程公开,结果公示;
3、各学院在确定评价体系和进行指标分配时,原则上应统筹考虑不同类别研究生的实际情况和利益保障。
四、 时间节点与工作要求
(一)10月10日前,各学院完成初评及材料报送工作
1、各学院在研究生本人进行申请、如实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并提交相关成果材料的基础上组织初评,初评结果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学校审核并组织评审。
2、学院需提交材料及要求:
(1)《2014年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初评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3)及《2014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初评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4)。
要求:报送纸质和电子版各一式一份,纸质版用A4或A3纸打印。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江南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个人成果登记表》(附件5)及有关成果支撑材料复印件。
要求: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式一份,纸质版用A4纸打印;报送材料须按学院“初评推荐名单汇总表”排列顺序整理打包,一人一个文件夹(纸质及电子文件夹整理顺序为申请表、个人成果登记表、与成果登记表项目顺序一致的成果支撑材料)
(3)材料信息不完整、填写不规范、程序不完备者视为无效。
(二)10月31日前,学校评审确定获奖名单并报教育部备案
学校对初评推荐名单进行审核,组织差额评选并确定最终获奖名单,获奖研究生名单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学校发文奖励并报教育部主管部门备案。
(三)11月30日前,学校财务处 将国家奖学金 打入获奖研究生银行卡
五、其他有关事项
(一)研究生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向所在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学院评审委员会应予及时答复解决。
(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是国家面向优秀研究生设立的最高荣誉奖项。请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坚持原则,严格标准,规范程序,提高效率,确保我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质量和工作进程
(三)对获奖者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其获奖情况记入学籍档案。
电话:85197963 邮箱:jdz9696@163.com 联系人:钟吉德
附件: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3、《2014年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初评推荐名单汇总表》
4、《2014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初评推荐名单汇总表》
5江南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个人成果登记表
江南大学研究生院
二O一四年九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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