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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年“江南大学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教师类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5-12-08 来源:研究生院 点击数:

各学院、相关单位:

根据《江南大学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项目管理办法》、《江南大学优秀研究生课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和《江南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课题管理办法》,经研究,决定开展2015年“江南大学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教师类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与指标

(一)江南大学优秀研究生课程建设项目,全校拟建设6门。

(二)江南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课题,一级博士学科所在学院限报2项,其他学院(单位)限报1项。

二、项目说明

2016年“江苏省普通高校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中的教师类项目将从本次立项项目中择优推荐申报。

(一)优秀研究生课程建设项目

1.主要包含以下几种类型:

1)创建特色鲜明的学科前沿课程:鼓励创建校企合作课程。

2)建设优质双语/全英文课程:鼓励引进国际优质课程。

3)建立试题库、资料库和案例库:鼓励建立专业学位实践类案例库。

4)出版教材。

2.申报的研究生课程建设项目应为列入我校2015级博士、硕士研究生专业培养方案的公共课程、主干课程或专业必选课程;参与申报的课程原则上应确保未来三年内仍将列入某专业的培养计划课程;申报人应为该研究生课程主讲教师。

(二)江南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课题

1.主要在以下范围内申报:

1)深化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研究与实践,包括:研究生培养模式和途径创新研究与实践;跨学科合作培养研究生、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国际合作培养研究生的研究与实践;专业学位教育改革研究与实践。

2)深化研究生课程改革研究与实践,包括:研究生课程体系的优化与构建,课程、教材与教学内容的创新,推进优秀研究生课程的开放共享;研究生课程教学、考核方式与方法的改革研究与创新实践。

3)研究生培养质量的监控、评价研究与实践,包括:不同层次、类型研究生培养质量标准研究;培养过程管理和质量监控体系研究与实践;研究生培优与淘汰机制研究与实践;学位授权点建设、培养条件建设及其评估研究与实践。

三、申报条件

2015年“江南大学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教师类项目有关实施事项按《江南大学优秀研究生课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和《江南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课题管理办法》(见附件12)办理。原则上,三年内已获省、校级创新立项的项目负责人不予推荐。

四、申报步骤

1.申请人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项目申报,具体申报步骤见附件3

2.学院研究生管理人员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录入学院推荐结果。

五、时间安排

20151214日前:申请人完成网上申报;

20151216日前:学院确定推选项目名单,报研究生院;

20151221日前:研究生院组织项目审核,确定立项名单并公示;经批准立项的申请人在研究生系统中完善申报材料。

20164月:中期考核,择优申报江苏省普通高校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中相关项目。

六、材料报送

学院于1216日前将两个项目的申报汇总表(见附件)经签字盖章后的纸质版交研究生院,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邮箱:pyb@jiangnan.edu.cn

有关文件、表格可从附件中下载。

联系人:周黎,联系电话:85913655

七、组织管理

各学院(单位)应加强组织领导,根据有关项目实施与管理办法,严格坚持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积极动员教师参加项目申报,按限额择优向学校推荐,学校将网上公示所有资助项目,并公布监督电话。

江南大学研究生院

二○一五年十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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