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促进研究生德、智、体、美等各方面全面发展,学校决定开展2015-2016学年研究生荣誉称号评定工作。为保证该项工作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规定学制内在籍注册的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二、评奖类别:“优秀研究生标兵”、“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和“优秀毕业研究生”。
三、评定条件:按照《江南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评定办法》(江大校办〔2012〕35号)要求执行(见附件1)。
四、指标分配:学院各奖项指标分配见“2015-2016学年研究生荣誉称号评定指标分配表”(见附件2)。
五、评定原则:研究生荣誉称号评定应秉持公平、公正、公开和宁缺毋滥的原则。
六、评定程序:
(一)6月8日前,学院组织评选
1、研究生个人申请,填写相关“申请表”、“汇总表”(见附件3),并提交有关支撑材料;
2、导师推荐,填写推荐意见;
3、基层民主评议,填写评议意见;
4、学院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确定拟推荐人选,拟推荐人选公示时间不得少于三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申报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研究生院研工部。
(二)6月20日前,学校审批奖励
研究生院对学院推荐人选进行审核汇总,提交学校审批,对获奖研究生进行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
七、有关要求:
1、各学院要严格、认真地做好各项申报材料特别是支撑材料的审查和认定工作;
2、各学院评定的荣誉称号不得超过学校下达的指标。
联系人:吴江 电话:85197963
地 点:行政楼A520 信箱:jdygb@jiangnan.edu.cn
附件:
1.《江南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评定办法》(江大校办〔2012〕35号)
2. 2015-2016学年研究生荣誉称号指标分配表
3. 2015-2016学年研究生荣誉称号申请表、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16年5月23日
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研究生荣誉称号评定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