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 南 大 学
校办〔2017〕1号
关于2017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
各学院(单位)、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6〕17号),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经研究,我校清明节放假安排如下:
一、4月2日至4日放假调休,共三天。4月1日(星期六)正常上班上课,按照4月3日(星期一)安排教学活动。
二、各学院(单位)、各部门要在4月1日前认真开展一次安全检查(包括实验室、办公室、学生宿舍安全以及易燃、易爆、剧毒化学品和危险品的使用与保管等),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学校的安全与稳定。
三、清明放假期间,校长办公室负责学校总值班安排,有关部门(单位)也要安排清明值班。值班表于4月1日前汇总至校长办公室:po@jiangnan.edu.cn。
四、清明放假期间,各学院(单位)、各部门负责同志要开启手机,保证通讯畅通,便于工作联系,处理有关事宜。
校长办公室
2017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