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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2017-2学期江南大学优秀博士研究生培育基金选拔与考核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04-20 来源: 点击数:

各学院:

根据《江南大学优秀博士研究生培育基金管理办法》(见附件1)的规定,学校将开展2016-2017-2学期优秀博士研究生培育基金选拔与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秀博士研究生培育基金选拔

(一)选拔对象

二年级及以上的在校博士研究生。

(二)选拔条件

1、在第四学期初,必须已有1篇高质量SCI(SCIE)期刊论文发表或接受,或第五学期时至少已有2篇高质量SCI(SCIE)期刊论文发表或接受,以此类推。特别优秀的博士研究生,可不受学期要求限制破格申报优秀博士研究生培育基金。

2、博士学位论文所研究项目应为省级及以上科研项目,且正在从事的博士论文研究有望再经过半年到一年的深入研究,取得重大的突破(离论文答辩不少于1年时间)。

(三)选拔程序

符合选拔条件的博士研究生提出申请、导师推荐、专家组根据其博士学位论文选题及项目背景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定,评定结果报送学校确定。

(四)有关说明

遴选确定的培育对象的培养期为1-2年,培养期结束,学校考核合格后,方可进行学位申请和办理毕业手续。 

二、优秀博士研究生培育基金考核

本次考核名单见附件2。培育对象如实填写考核表,提交论文进展、论文发表情况及阶段性成果,并以PPT形式阐述论文进展情况和前景预测。专家组根据培育对象的SCI(SCIE)论文发表数量与质量、课题进展、专利申请和获奖情况等进行综合考核,确定考核等级。

三、报送材料

(一)优秀博士研究生培育选拔需提交以下材料:

1.《江南大学优秀博士研究生培育基金申请书》(附件3)一式一份和有关成果证明材料一套(证明材料需导师签字);

2.《江南大学优秀博士研究生培育基金申请--成果信息采集表》(附件4)一式一份。

(二)优秀博士研究生培育考核需提交以下材料:

1.《江南大学优秀博士研究生培育基金学期考核表》(附件5)一式一份和有关成果证明材料一套(证明材料需导师签字);

2.《江南大学优秀博士研究生培育基金考核--成果信息采集表》(附件6)一式一份;

3. PPT文档一份,要求:简洁明了,不超过10页,仅提交电子版。

(三)学生需在2017年4月28日前将材料报送学院,各学院将报送材料整理汇总后,于2017年5月5日前送交研究生院培养办,逾期不予受理。

所有申报材料均需同时提交电子版,纸质版评审结束后不再退还,请提前自行备份。

 

联系人:姜老师,联系电话:85913655

 

 

研究生院

一七年四月二十日

 

附件:

1、江南大学优秀博士研究生培育基金管理办法

2、2016-2017-2学期江南大学优秀博士研究生培育基金考核名单

3、江南大学优秀博士研究生培育基金申请书

4、江南大学优秀博士研究生培育基金申请--成果信息采集表

5、江南大学优秀博士研究生培育基金学期考核表

6、江南大学优秀博士研究生培育基金考核--成果信息采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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