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江苏省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等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办研函﹝2018﹞14号)文件精神,我校将开展2019年度“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与推荐限额
我校将选拔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220项,其中学术学位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160项,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创新计划60项。
各学院推荐学术学位硕士生申报项目数不超过6项,专业学位硕士生申报项目数不超过6项,博士生申报项目数不限。
二、项目说明
(一)申报条件及对象
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申报对象为我校学制内且离毕业时间还有一年以上的研究生,原则上基本完成学位课程学习,取得合格成绩,并能在毕业前完成创新计划者;正在承担该项目者不得申报。
申报者具有较好的专业素养,项目研究目标明确,立项依据充分,已有一定的研究与实践工作基础,研究时间能够得到保证。导师能积极支持其科研与实践课题研究工作。
(二)申报书填写注意事项
请明确填写申报书中的预期成果,工学博士研究生预期成果最低要求一篇SCI论文,艺术学博士研究生预期成果最低要求一篇CSSCI论文,申请项目类型为自然科学的硕士研究生预期成果最低要求一篇CSCD论文,其他硕士研究生预期成果最低要求为一篇在公开发行的杂志(有CN、ISSN刊号)上发表的学术论文,以上论文均要求江南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创新计划申请者为第一作者(共同一作需排名第一)。后期项目结题将以预期成果的承诺为标准,请慎重填写。
(三)项目管理
参照《2019年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申报办法》(附件1)、《2018年度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管理办法》(附件2)执行,博士资助标准按每项2.5万元,硕士资助标准按自然科学类每项1.5万元,人文社科类每项0.8万元执行。
国内发表论文、专著等均应标注“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及项目批准号,在国际期刊发表论文、专著等均应标注“Postgraduate Research & Practice Innovation Program of Jiangsu Province”及项目批准号,未标注的不得作为结题评价材料。项目完成后,项目承担者应填写《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申请结题。项目结题后方可申请答辩。
三、申报步骤
各学院要认真做好申报、初选工作,根据有关项目实施与管理办法,严格坚持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积极动员优秀研究生参加项目申报,在初选后择优向学校推荐。
“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的校内选拔将采取以网上申报为主的方式进行,具体步骤为:
1、2018年12月6日前申请人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完成项目申报,操作方法见附件3;
2、2018年12月6日前导师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完成项目审核,操作方法见附件4;
3、2018年12月6日前申请人将申报材料(纸质和电子版)交学院,学院将《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立项名单信息表》进行汇总,并组织评审,对项目进行排序,2018年12月12日前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完成学院推荐结果的录入,并将材料送交研究生院质量办。
4、学校组织专家组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产生推荐名单,上网公示后上报省教育厅。
四、报送材料
学校初审申报材料要求如下:
(一)江苏省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申报材料见附件5)
1、《江苏省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申报书》一式一份;
2、《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立项名单信息表》一式一份。
(二)江苏省研究生实践创新计划(申报材料见附件6)
1、《江苏省研究生实践创新计划项目申报书》一式一份;
2、《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立项名单信息表》一式一份。
所有申报材料电子版都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提交(请按附件5、6中电子材料报送要求上传),纸质版评审结束后不再退还,请各项目申报者提前自行备份。
各学院于2018年12月12日前将纸质及电子材料报送到研究生院质量办A520。
联系人:姜老师,联系电话:85910626。
江南大学研究生院
2018.11.29
附件1:2019年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申报办法
附件2:2018年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管理办法
附件3:研究生项目(学生类)研究生申报操作方法
附件4:研究生项目(学生类)导师审核操作方法
附件5:江苏省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申报相关材料
附件6:江苏省研究生实践创新计划项目申报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