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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6年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期满考核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01-04 来源: 点击数:

各有关研究生培养学院:

根据工作安排,定于近期开展2016年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期满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依据及对象

(一)考核依据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教育厅江苏省企业研究生工作站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苏政办发〔2008118号)、《省教育厅省科技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江苏省企业研究生工作站建设与管理的意见》(苏教研〔20132号)》及《省教育厅省科技厅关于建立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绩效评价制度的通知》(苏教研〔20153号)要求,省研究生工作站的设定存续时间为5年,期满5年的,均需向省申请接受存续评估。评估通过的,重新获得授牌,进入下一轮为期5年的建设。期内被评为优秀研究生工作站的,免评自动转入下一轮为期5年的建设。未及时申请存续评估的工作站视为自然退出。

(二)考核对象

截至20161231,设站时间满5年的研究生工作站。其中,期间被评为优秀研究生工作站的免评。未提交考核申请的工作站视为自然退出,予以撤牌。

二、考核程序

(一)材料报送

各有关研究生培养学院根据《期满考核名单》(附件1),组织本学院期满申请考核的研究生工作站共同填写《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期满考核申请书》(附件2,附件3),并填报《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申请考核汇总表》(附件4);汇总已被评为优秀的研究生工作站,填写《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免考核汇总表》(附件5);汇总放弃此次考核自然退出的研究生工作站,填写《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放弃考核汇总表》(附件6)。以上材料一式二份,并于2017216日前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江南大学研究生院培养办(江南大学行政楼A515),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pyb@jiangnan.edu.cn

(二)组织考核

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进行材料评审,并对部分研究生工作站进行实地考察(实地考察对象、时间、方式另行通知)。通过评审的研究生工作站,经省教育厅、省科技厅审定通过后发文公布,确认继续生效,进入下一轮为期5年建设。

三、考核标准

(一)基础条件:具有一定规模,研究生进站工作、生活条件良好,工作站管理规章制度健全,执行良好;

(二)科研合作:与高校科研合作密切,联合申报课题,共同开展研究,科研成果丰硕;

(三)研究生培养:每年均有一定数量的研究生在站,对研究生培养起指导作用。

联系人:姜老师,联系电话:0510-85913655,邮箱:pyb@jiangnan.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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