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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国家留学基金委2025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的通知

研究生院  发布日期: 2024-08-07  来源:

关于申报国家留学基金委2025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2025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实施办法》(见附件1),国家将继续实施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推动国内外合作培养创新型国际化人才和基础学科人才,加大对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的支持。现将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施办法

(一)项目选拔采取先确定资助项目再选拔推荐人员的方式进行,人员依托项目派出。

(二)主要选派类别为攻读国外博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及博士后,视情况选派少量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访问学者和高级研究学者。

(三)项目应按照“创新、自主、精准”的要求,围绕国家急需,突出特色优势,服务学科建设,聚焦人才培养,促进国际合作。

(四)国外合作单位须为世界一流院校、科研院所,或在双方合作学科领域具有较强优势的单位;重点支持中外双方“强校合作”,或在双方共同优势学科领域“强项合作”的项目;对涉及多个国外合作单位的项目,选派学科及专业应突出重点及关联性。

(五)国内外双方有一定的前期合作与交流基础,签有尚在有效期内的合作协议。

二、项目申报

(一)新申报项目

各单位可新申报项目3(围绕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及其交叉学科、重点建设学科、特色学科申报项目),不再设置专项类别,执行中项目总数不再设上限

请有意向申请的单位于2024925日前向研究生院提交《2025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申请书》(见附件3)、单位主要领导推荐意见(见附件4)、中外双方合作协议,一式一份,同时提交相应电子版申请材料至邮箱:9822024009@jiangnan.edu.cn

2024101日前,学校确定拟推荐项目并公示一周。

2024101-20日,校内确定的拟推荐项目进行网上申请。

(二)已获批项目(项目名单见附件5

1. 执行中项目:2024101-20日,网上提交年度总结。

2. 执行满三年(执行期为2022-2024年)的项目:对于截至2024731日录取人数低于3年总规模50%的项目,到期后不再接受其申请继续执行截至2024731日录取人数达到3年总规模50%的项目,可于到期后申请继续执行。申请继续执行的,不占用项目单位当年可新申报项目名额,申请流程与新申报项目相同。

2024101-20日,网上提交项目总结。如申请继续执行,2024101-20日网上提交申请材料,要求与新申请项目相同,同时提交电子版申请材料至邮箱:9822024009@jiangnan.edu.cn

三、项目评审及录取

国家留学基金委于202411-202412月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含新申报项目和满三年申请继续执行的项目)进行评审(评审拟采用答辩方式进行,具体事宜另行通知),202412月底前公布获批项目及执行中项目复核结果。

四、人员选派

各项目须严格按照获批项目及人选条件要求,结合本项目制定的具体选拔办法,并按照“公开”、“公正”的原则进行人员选拔。所有被推荐人员的确定须通过中外合作双方专家评审。

被推荐人选于202531-10日(第一批)或91-10日(第二批)登陆国家留学信息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国家留学基金委于20254月底前(第一批)和202510月底前(第二批)公布录取结果

详情请见国家留学网创新项目专栏:https://www.csc.edu.cn/chuguo/s/3291

 

校内联系人:张柯

联系电话:8591365617853133231

 

附件1. 2025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实施办法

2. 2025项目申报流程

3. 2025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申请书

4. 单位主要领导推荐意见

5 执行中项目名单

6 项目相关常见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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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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