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批准授予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学位证书公示期届满,公示无异议的学生在3月29日-4月30日的工作日到学位办公室(行政楼A518)领取学位证书。
领取注意事项:
1.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2.若委托他人代领,须携带委托书(模板见附件)、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3.申请学位时如有未发表论文,须携带满足学位授予条件的纸质版发表论文,核实无误后方可领取。
说明:委托他人代领学位证书、定向/委培研究生领取学位证书的手续请查看《定向、委培研究生领取(含委托领取)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指南》(https://gs.jiangnan.edu.cn/info/1095/4953.htm ,研究生院网站-办事指南-学位工作办事指南-学位申请与授予)(公函模板见附件)。
学位办
2024年3 月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