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5年度“江苏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江苏省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成果”有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实施目的
旨在深化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促进研究生培养质量的持续提高,奖励在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中开拓创新、做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成效的集体和个人。
二、申报对象
在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中取得重大理论研究成果或重大实践成果的集体和个人,均可申报。
三、申报条件
1、申报者应当主持并直接参与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取得实际效果。成果由两个以上学院(学校)或个人共同完成的,可联合申报。
2、成果应在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研究中取得理论突破和创新,提出了新观点、新概念、新思想、新方法,或提出具有价值的政策建议和改革方案,并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得到社会和专家的广泛认可。
3、已经获得国家或省同类教学成果奖的项目,不得申报。
四、项目管理
1、学院推荐申报,学校组织专家组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上网公示后上报省教育厅。
2、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各培养单位申报材料进行论证评审、审核批准并公布。省教育厅将对获奖成果给予一定奖励,以奖代补。
3、成果分为一等奖(10项)、二等奖(20项)和三等奖(30项)3个等级。一等奖成果应当在研究生教育理论研究和教育教学实践上有重大创新,在教育改革实践中取得特别重大突破,对创新研究生培养模式、提高培养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作出突出贡献,在国内处于领先水平,在全国产生重大影响。二等奖成果应当在研究生教育理论研究或研究生教育教学实践上有创新,对教育改革实践有重大示范作用,对创新研究生培养模式、提高培养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重大成效,在全国或者省(市、区)域内产生较大影响。三等奖成果应当在研究生教育理论研究或研究生教育实践的某一方面有重大突破,对提高培养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显著成效。
4、申报成果的单位和个人应遵守学术道德规范和评审规则,若发现申报人申报材料中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或以不正当手段干涉评审工作,一经查实,将撤销其参评资格,并取消其下届参评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已获奖者取消其获奖资格。
五、报送材料
申报材料分别见附件,学校初审申报材料要求如下:
1.江苏省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成果申报书(见附件1,含总结、附件支撑材料)一式三份;
2.江苏省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成果申报信息表(见附件2)一份。
请各学院5月8日前将申报书及信息表纸质及电子材料报送到研究生院培养办。
联系人:姚文生,联系电话:85913656。
江南大学研究生院
2015年4月27日
关于开展申报“江苏省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成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