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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推荐江苏省研究生教育评估专家的通知
时间:2016-09-13 来源:研究生院 点击数:
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评估院关于推荐江苏省研究生教育评估专家的函》( 苏教评院函〔201616号)的要求,现将推荐省研究生教育评估专家通知如下:
一、推荐标准
(一)推荐专家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养,作风正派,清正廉洁;
2.坚持原则,坚持标准,严格遵守评估纪律和规范要求;
3.熟悉研究生教育,对研究生教育管理、学科建设、质量评价等有一定的研究;
4.从事研究生指导工作4年以上,熟练掌握学位基本要求,具有胜任一级学科硕士点评估或学位论文评审的专业水平与综合能力;
5.身心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63周岁,国家级专家可放宽至65周岁。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推荐:
1.历年中一级学科硕士点评估、学位论文抽检评议、省优秀学位论文评审担任评估专家有不良表现者;
2.近三年学位论文抽检“不合格”的研究生导师、一级学科硕士点评估“不合格”专业的相关导师。
二、推荐对象
省级以上重点学科,每个二级学科推荐5位优秀博士硕士生导师;
其他二级学科的优秀博士硕士生导师推荐人数不超过5人。
三、推荐要求
(一)各推荐单位需按专家专业方向所属学科门类、一级学科、二级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顺序填写《江苏省研究生教育评估专家推荐汇总表》(见附件)推荐专家需提供一张近期免冠小2寸彩色照片电子版1份(电子版照片命名规则为:学院-姓名 )。
(二)请各推荐学院于2016926日前将《江苏省研究生教育评估专家推荐汇总表》电子文稿发送至邮箱jnxwb@jiangnan.edu.cn
四、专家管理
1.省评估院将组织专家组根据专家标准、区域分布、专家来源、专业背景、评估经历等因素,对被推荐人员进行遴选并报省教育厅审定后编入专家库。同时,对入库专家进行有计划的项目专业培训。
2.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每三年更新一次。凡参评者、专家组公认的优秀专家留库继续使用,凡认可度较低的专家原则上不再保留专家资格。
3.对入选专家库的专家,省评估院将根据研究生教育评估工作要求,分批次安排参加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省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评估、省硕士学位论文抽检评议等项目的评估。
联系人:郝卫娟 刘清华 联系电话:8591921319213
研究生院
2016-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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