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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江南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督导推荐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10-18 来源: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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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根据《江南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质量督导工作条例》(江大校办〔201943号)文件精神,学校将开展研究生教育教学督导的推荐、聘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聘任条件

1.   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和道德修养水平,熟悉国家、江苏省研究生教育相关政策法规和学校研究生教育相关规章制度,具有高尚的师德风范;

2.   热心研究生教育,工作责任心强,处事公正,实事求是,善于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3.   具有高级职称,从事过研究生培养或管理工作,熟悉研究生教育教学规律,有较丰富的研究生教育工作经验;

4.   身体健康,有时间和精力进行研究生教育教学督导工作。

二、推荐名额

具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的学院推荐12名,其它学院推荐1名。

三、聘任期限

本届教学督导聘期为三年,具体时间为201911-202211月。

四、聘任待遇

根据教学督导实际工作情况支付工作酬金。

五、工作职责

1.对培养单位研究生培养环节进行监督与检查。工作内容包括课程教学内容、教学秩序、教学方法、教学效果,课程考核等教学情况的检查;专题研讨、实验实践环节的落实、专业学位校内外双导师制度落实、中期考核、论文选题开题、论文盲审、论文答辩等关键环节完成情况和完成质量的检查。

2. 对培养单位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工作进行监督与检查。工作内容包括培养方案、培养计划和教学大纲执行情况是否严格;研究生档案管理、成绩管理等是否规范;教风和学风建设情况;师生科研及学术成果有无违反学术道德和规范等情况;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落实情况。

3.对学校研究生教育工作进行督导。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对学校研究生教育和管理中的重要问题进行专题研究与讨论。协助起草有关教育教学管理文件或为学校研究生教育改革提供咨询和建议。

六、其他

1.请各学院做好推荐工作,填写《江南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质量督导员推荐表》,并于20191028日前将纸质版1份报送研究生院质量办,电子稿发送至yjszlb@jiangnan.edu.cn

2.学校将召开聘任大会,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江南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质量督导员推荐表

 

联系人:曲平   联系电话:85910626

                                                      研究生院

                                                      2019.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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