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人员:
2020年12月批准授予的博士学位人员,学位证书公示期到2021年3月31日届满,公示无异议的学生可从4月1日起的工作日来学位办公室(行政楼A518)领取学位证书。
委托他人代领学位证书、定向/委培研究生领取学位证书的手续请查看《定向、委培研究生领取(含委托领取)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指南》(http://gs.jiangnan.edu.cn/info/1095/1181.htm)。
领取证书时请携带满足学位授予条件的纸质版发表论文,核实无误后方可领取。
学位办
2021年3月29日
上一条:关于召开第九期研究生导师学校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2021年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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